为进一步落实治安防范工作要求,创建平安、和谐的城区治安环境,自9月10晚上8点开始至10月20日,我县政法各单位将组织开展为期40多天的“警灯闪烁”夜间巡逻工作。
据了解,“警灯闪烁”夜间巡逻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,县公安局、县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局、森林公安、交警大队联合开展,将对辖区重点单位、重点路段、公共场所、人员密集地区和治安状况复杂地区开展高密度、全方位巡逻,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、管事率。所有参巡人员必须每晚20点前到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签名,在政府大院集合,由县委政法委带班领导清点人数,提工作要求,每晚23点30分到县政府大院集合讲评,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签名后方可收队。